轉知衛生福利部110年7月29日公告修正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

分 文 日 期︰2021-08-06    
收 發 文 號︰1100006250        
速   別︰普通件    
密   等︰普通    
來 文 機 關︰教育部    
發 文 字 號︰臺教綜(五)字第1100103189號    
發 文 日 期︰2021-08-06    
附   件:函文影本、公告

 

主   旨: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(110)年7月29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687號公告修正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案,請查照。

說   明:依衛生福利部本年7月30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687A號函副本(附件)辦理。

正   本:各公私立大專校院、本部各單位、部屬機關(構)及國家運動訓練中心
副   本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