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分 文 日 期︰2021-09-13
收 發 文 號︰1100007399
速 別︰普通件
密 等︰普通
來 文 機 關︰教育部
發 文 字 號︰臺教綜(五)字第1100121713號
發 文 日 期︰2021-09-13
附 件:函文影本、公告
主 旨: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(110)年9月6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801號公告「桃園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二級疫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」案,請查照並配合辦理。
說 明:
一、依衛生福利部本年9月6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801A號函副本(如附件)辦理。
二、因應境外移入Delta變異株疫情,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本年9月3日起,強化桃園市COVID-19第二級疫情警戒相關措施,請運用各種管道宣導教職員工生落實遵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