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主任秘書室

衛生福利部於110年8月24日公告修正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

收 發 文 號︰1100006976        
速   別︰普通件    
密   等︰普通    
來 文 機 關︰教育部    
發 文 字 號︰臺教綜(五)字第1100115168號    
發 文 日 期︰2021-08-31    
附   件:函文影本、公告

   
主   旨: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(110)年8月24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768號公告修正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案,請查照。
說   明:依衛生福利部本年8月24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768A號函副本(如附件)辦理。
正   本:各公私立大專校院、本部各單位、部屬機關(構)及國家運動訓練中心
副   本:
 
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