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」第2條、第9條修正發布
分 文 日 期︰2021-10-22
收 發 文 號︰1100008811
速 別︰普通件
密 等︰普通
來 文 機 關︰教育部
發 文 字 號︰臺教綜(五)字第1100143343號
發 文 日 期︰2021-10-22
附 件:函文影本、修正條文、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
主 旨:轉知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」第2條、第9條,業經衛生福利部於本(110)年10月19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101738號令修正發布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依衛生福利部本年10月19日衛授疾字第1100101741號函(附件)辦理。
二、本次修正重點如下:
(一)增列指定處所居家隔離者為本辦法之適用對象。(修正條文第2條)
(二)配合指定處所居家隔離措施實施時程,明文第2條修正規定之施行日期。(修正條文第9條)
正 本:各公私立大專校院、本部各單位、部屬機關(構)及國家運動訓練中心
副 本: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