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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任秘書室

教育部修正公告「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

分 文 日 期︰2022-03-02    
收 發 文 號︰1110001548        
速   別︰最速件    
密   等︰普通    
來 文 機 關︰教育部    
發 文 字 號︰臺教高通字第1112201056號    
發 文 日 期︰2022-02-25    
附   件:「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修正規定、「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修正規定對照表、111年2月24日指揮中心新聞稿

    
主   旨:檢送本部修正「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1份,請查照。

說   明:

 一、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2月24日新聞稿辦理。

 二、本部前以111年1月10日臺教綜(五)字第1112100051號函(諒達),請學校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簡稱指揮中心)戴口罩加嚴規定;另依據指揮中心上開新聞稿,自3月1日起放寬戴口罩規定,爰有關佩戴口罩規定請回復依本部110年11月1日臺教高通字第1100148965號函之「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辦理(其中歌唱類課程佩戴口罩規定亦請遵循辦理)。另課程外集會活動、校園空間開放、校園餐飲及其他教學或活動部分,亦請依前開防疫管理指引辦理各項防疫工作。

 三、另配合指揮中心111年2月24日宣布自3月7日起調整居家隔離天數等相關防疫措施,爰修正指引有關「居家檢疫/隔離期滿後自主健康管理」及「通報、疑似及確診個案應變措施」等部分規定,並自111年3月7日起適用,修正內容請詳閱「修正規定對照表」。

 四、請學校持續依據指揮中心發布最新防疫等級及相關措施辦理。

 五、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以下窗口:

  (一)一般大學:
   1、招生考試:賴姿諭小姐(02)7736-5884。
   2、課程學習:公立大學洽溫雅嵐小姐(02)7736-5901、私立大學洽李格心小姐(02)7736-5914。
   3、醫事類實習:周君儀小姐(02)7736-5790。
   4、校園防疫及住宿:邱淑貞小姐(02)7736-6304。

  (二)技專校院:
   1、招生考試:張家淇小姐(02)7736-6198。
   2、課程學習:高秋香小姐(02)7736-5862。
   3、醫事類實習:林宸宇小姐(02)7736-6797。
   4、校園防疫及住宿:王孟禎小姐(02)7736-6165。

正   本:各公私立大專校院
副   本:本部綜合規劃司、技術及職業教育司、國際及兩岸教育司(均含附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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