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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募款委員會組織章程

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募款委員會組織章程

 

第一條    本校為籌募校務經費,加速校務發展,特設置「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募款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本會),並訂定「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募款委員會組織章程」(以下簡稱本章程)。

第二條    本會任務如下:

              一、募款計畫之擬定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二、募款計畫之執行及檢討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三、募款之運用及徵信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四、其他有關募款事項之處理。

第三條    本會置委員廿至廿五人,校長、副校長兼教務長、主任秘書、入學服務處處長、國際暨兩岸事務處處長、學務長、總務長、研發長、會計主任、人事主任、圖書資訊處長、學院院長為當然委員,另由校長聘請教師代表暨社會人士若干人組成之。必要時得就募款計畫專案敦請校友代表共同參與。

第四條    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,由校長擔任。置執行秘書一人,由主任委員聘任之,依本會決議及承主任委員之命處理會務。

第五條    本會委員任期二年,得連任之。委員在任期中因職務變動或其他原因出缺時,得由接任人選補足原任期。

第六條    本會募款之運用及答謝辦法另訂之。

第七條    本會每學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

第八條    本會各委員為無給職。

第九條    本章程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公告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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