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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醫事科技大學感謝捐助辦法

 
中華醫事科技大學感謝捐助辦法

 

第一條    本校為感謝捐資興學人士或團體,特訂定「中華醫事科技大學感謝捐助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
第二條    凡對本校、所屬單位、附屬機構之捐贈,包括現金、有價證劵、設備實務、動產、不動產及其他財產價值之權利,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。

第三條    凡捐贈財物不分金額多寡,均致送感謝函,並依捐贈者意願,於本校網站公告及出版品登錄捐款芳名錄公開徵信。

第四條    致謝捐贈者方法如下:

              一、分贈榮譽獎牌或獎座,效期為每一年度累計達捐贈標準後三年有效,凡捐贈金額達新標準時,當年度將重新擇優計算各項榮譽。內容詳附件一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 二、凡個人及團體捐贈之金額經行政會議通過者後,留名感念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 三、捐贈本校建物興建基金、環境空間建設基金,得請捐款人為該標的命名,捐贈金額不得累計之,提報董事會通過後執行。

第五條  特殊目的之專案捐贈,得另訂專案致謝辦法答謝之,專案捐贈金額不得重複累計致謝者。

第六條  捐贈者及募款人士,另依教育部「捐資教育事業獎勵辦法」規定,報請教育部予以獎勵。

第七條  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公告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 



附件一  榮譽事項

金  額 獎  項
五千〜十萬(含以上) 獎狀
十萬〜五十萬(含以上) 銀質獎牌
五十萬〜一百萬(含以上) 金質獎牌
一百萬〜一仟萬(含以上) 水晶獎座
審查會議: 行政會議
制定單位: 秘書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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