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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任秘書室

轉知衛生福利部110年9月6日公告「桃園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二級疫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」

分 文 日 期︰2021-09-13    
收 發 文 號︰1100007399    
速   別︰普通件    
密   等︰普通    
來 文 機 關︰教育部    
發 文 字 號︰臺教綜(五)字第1100121713號    
發 文 日 期︰2021-09-13    
附   件:函文影本、公告


主   旨: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(110)年9月6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801號公告「桃園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二級疫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」案,請查照並配合辦理。

說   明:

 一、依衛生福利部本年9月6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801A號函副本(如附件)辦理。
 二、因應境外移入Delta變異株疫情,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本年9月3日起,強化桃園市COVID-19第二級疫情警戒相關措施,請運用各種管道宣導教職員工生落實遵循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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